ATM机取款案今重审:许霆父亲说出这样的话
从头到尾我都不认可盗窃罪”
记者:第一次采访你是去年12月18日,这段时间,许霆案引起了各方的关注,你觉得案件有什么变化没有?
许彩亮(许霆父亲):(案件被)关注只是让很多人知道了这个事情,但作用根本起不了,媒体再介入,律师再讨论,现在不还是以盗窃罪起诉了么?考虑了这么长时间,只是让很多人懂得了这其中的法律,对中国法律有促进,但改变不了我儿子的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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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2月22日 07:00:55 来源:中国经济网

许霆父亲(左)不停地接听电话,为儿子的案子继续操心。而许霆的辩护律师因为意外受伤暂时住院,他在病床上表示将准时到庭。记者刘可摄

许霆(中)10岁时与母亲和妹妹在自家小店里的合影,后面墙上是他的奖状。记者张骏摄

入狱前的许霆
许霆案今天重审
“这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的特殊性……我很理解一审法院的难处……省高院发回重审就是为了让大家更慎重地来研究这个问题,让这个案子判得合法、合情又合理,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”
―――省高院前院长吕伯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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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霆恶意取款案回顾: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,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。结果取出1000元后,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,狂喜之下,许霆连续取款5.4万元。当晚,许霆回到住处,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。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,之后反复操作多次。后经警方查实,许霆先后取款171笔,合计17.5万元;郭安山则取款1.8万元。事后,二人各携赃款潜逃。
同年11月7日,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并全额退还赃款1.8万元。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,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,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,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而潜逃一年的许霆,17.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,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。日前,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,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,盗窃金融机构,数额特别巨大,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遂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